4蟊贼流窜三地3个月“专业”偷猪62头被法院重判
本报讯 猪肉价格较之去年大幅上涨,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养猪户的“鬼主意”。3个多月里,方国礼等4人流窜于仪陇、阆中、巴中等地盗窃了31家村民的62头生猪。记者7日从仪陇县检察院公诉科获悉,4人已被当地法院判处10年至6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3月至6月,仪陇人方国礼、李斌、李辉、付元明趁夜深人静之机,采取撬门入室等方法,先后在仪陇县、阆中市、巴中市等地“专业”偷猪,连以养猪卖钱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也不放过,共盗窃了31户村民的生猪62头(价值7万余元)。方国礼等4人先后将所盗生猪销售给蒋文明、何运强、张光伦等人。今年6月10日,方国礼、付元明盗窃生猪后,打电话叫张国海帮其运猪,在途中被动检部门查获后,弃猪而逃。
当地警方根据线索迅速侦破了此案。仪陇县检察院公诉科受理此案后,立即组成专案小组跟进案件。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大、作案范围广,专案小组成员杨云龙、张丽等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细阅卷宗,并深入被盗人家中调查取证,仅两天时间就将31户村民被盗生猪情况全面核实,针对该案涉案人员多的情况,还制订了周密的讯问预案。在铁的证据面前,4蟊贼在审查起诉环节全部认罪,无一人翻供。今年9月,仪陇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该院近日做出判决:被告人方国礼、李斌、李辉、付元明犯盗窃罪,分别判处10年、9年、8年、6年半的有期徒刑。蒋文明、何运强、张光伦、张国海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被法院判处相应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