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仪陇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整治广告市场中发现,药品销售商在宣传的广告中存在着肆意宣传“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等内容,严重违反了药品监督和广告管理等有关规定。截止10月27日,该局已对六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处罚。
据工商执法人员调查,销售商为了扩大销售药品的宣传影响,利用厂家提供的广告宣传光盘,在该县电视台上发布“久正百癣片”、“今古宁”、“特风平”药品以及“皇精甲”、“武装源”、“鼻咽宁”、“男根排毒胶囊”等保健食品的视频广告。发布的药品广告中含有“画面出现专家、患者的形象”作证明宣传药品疗效的内容;广告内容中含有对治疗“各种癣5—8年不复发、9—15天关节肿胀、疼痛全部消失、1—2个周期风湿类风湿全面康复”,“彻底解决阳萎早泄”,“根治永不复发”,“彻底治愈不反复”,“总有效率达97%—99% ”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广告词,以及宣传治疗作用和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患者千万注意,不要相信保健食品能“彻底、解决、治愈、不反复”等的“治疗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