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合同诈骗案进行宣判,被告人付发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买卖、租赁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将向他人收取的250多万元的货物、货款用于赌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付发波是四川省仪陇县人,今年27岁。法院经审理查明,付发波于2006年1月个人出资注册成立厦门市鑫欣发商贸有限公司,从事批发、零售、租赁施工所用的钢管、扣件业务。2006年8月,付发波开始参与非法赌博活动,因赌博欠下巨额赌债,陆续将向多家单位和个人租赁来的钢管、扣件变卖给他人,所得款项作为赌资,或直接将收取他人预付买材料的款项用于赌博,共非法占有2名被害人和8家被害单位交付的935950元货款,以及价值1211481元的钢管和价值385420元的扣件,无力归还后逃匿,于2007年5月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付发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买卖、租赁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收受被害人交付的价值2528319元的货物、货款,用于赌博违法活动。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数额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尚无法挽回,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法院依法认定付发波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法院还责令付发波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