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仪陇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第四天,仪陇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苟某某驾驶超限车辆拒绝接受执法部门检测,强行冲关造成交通事故处以10天治安拘留。
6月25日晚8:40左右,苟某某驾驶渝B43XXX号三轴货车运输化肥从南充至巴中,在途径新政大东山超限检测点时,治超执法人员上前指挥其上磅检测,苟某某不予理睬,加大油门向前驶去,治超执法人员一边示意该车停下一边紧急避让。值班执法人员与交警立即驾车阻拦,在离检测点500米外超过该车,交警和路政执法人员下车指挥该车停下,苟某某不顾执法人员及车上乘客的安危,从巡查车左侧冲关再次向前驶去,治超执法人员驾车追赶,超过该车并将巡查车斜停公路上,苟某某试图从巡查车右侧冲过,因道路狭窄,通过时挂在巡查车上。案情发生后,路政、交警、公安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先后赶到现场调查处理。由于当事人苟某某拒不接受调查,态度蛮横,并以车乘人员四人之一的妻子有身孕需住院为由想借机离开。为保证病人的安全,路政派出专车将其妻子送入县医院接受治疗。苟小兵被强制带到新政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路政、交警抽调专人将肇事车辆开回检测点进行检测并予以看护。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9.69吨,超限19.69吨。由于当事人态度恶劣,极不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任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车辆超限超载的通告》之规定,县公安机关作出上述处理。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车辆驾驶员,关爱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请不要驾驶超限超载车辆,自觉主动接受执法部门检测检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执法部门将按照国家的规定,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冲关、拒检、堵塞交通、殴打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公路和桥梁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