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局长,感谢你们,我的6万元赔偿款已经拿到手了。没有你们的调解执行,还不知要拖到啥时候哟……”12月12日,当事人黄建华诉蔡某交通事故赔偿一案,赔偿标的6万元得以顺利执行以后,黄建华特地打电话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表示感谢。该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执行监督的新举措,大大提升了法院执行的对外公信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如何破解执行难这一难题?仪陇县人民法院力求“有执必果”,将执行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将执行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依托综合治理网络,建立执行协助网络体系;健全县委政法委领导参与重大案件的研究、定期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制度;建立特困群体申请人执行救助机制,每年落实10万元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建立与公安、国土、工商、金融、房产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此外,该院还采取“执行110”、悬赏执行、蹲坑守候、召开听证会,全力构建攻克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4月26日凌晨,随着一声令下,该院代号为“拂晓行动”的集中执行战斗正式打响,65名干警分成5个行动组,对新政、复兴等乡镇26起“骨头案”进行突击集中执行。当天,22名被执行人被拘传,履行标的金额53.3万元,包括一名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等8名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随后,该院执行局以永乐、马鞍、金城3个镇为中心,对16名赖账者依法拘传,拘留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老赖”7人,查封、扣押被执行车辆4辆、装载机1台,查封被执行人价值330余万元的房产,为申请执行人追回债权67.6万元。同时,在专项执行活动中,执结环保非诉行政案件10件,强制征收排污费7.35万元;强拆侵占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非法建筑物3幢。
为把执行成果向更深层次扩展,该院加强了与县人大、政协的沟通协调,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广泛参与,从个案入手,在执行监督机制上求突破。被执行人李某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在永乐镇建房,城建部门多次下达了违章建筑拆除通知,王某拒不执行。城建部门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李某收到执行通知后不服,提请县政府复议,县政府作出了对违反小城镇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的决定。12月13日,该院执行局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进行执行监督,邀请检察机关对执行进行法律监督,对李某非法所建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该院还在清理积案的同时,加大对新收案件的执行力度。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局共执结案359件,其中执行和解结案163件,执行标的达1300万元,旧存积案的执结率达91.6%,新收案件的执结率达89.3%,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3.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