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仪陇县马鞍镇琳琅村十一组的村民杨再敏在村里开了一家农家乐,家里一共有4台空调,还有冰柜、洗衣机、彩电等。由于家电较多,用电最多的时候,一个月用电600多千瓦时。按仪陇县以前每千瓦时0.84元电价计,杨再敏每月要交电费近600元。可是昨日,当杨再敏到供电所交纳电费时,供电所为其打印出的电费清单为106元,杨再敏有些吃惊,虽然夏天过去,用电量较少,可至少也得二三百元。
根据省物价、电业等部门的通知,从本月开始,仪陇县开始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当弄明白电费下降是因为实行了城乡电网同价时,杨再敏连声说:“电价降了,负担又减轻了,我还要再添几样家电,把农家乐经营得更好。”
仪陇县是此次全省实行城乡生活用电同价的七个试点县(区)之一,我市仅仪陇县入选。据记者了解,南充电业局计划在3至5年内,逐步在我市各县(市、区)实行城乡电网同价。
按仪陇县目前全县的用电量计算,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后,该县城乡居民每年将得到实惠3441万元,其中农村居民受益3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