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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当事人病床前

  • 2007年10月24日
  • 来源:仪陇县法院
  • 揖稿/编辑:苟豪
        近日,马鞍人民法庭把巡回法庭“搬”到了被告刘泽广的病床前,就其被起诉擅自转租房屋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此举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4月,被告刘泽广在未征得房屋所有权人代坤明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从代坤明处租赁的房屋高价转租给第三人唐春华。7月26日,原告代坤明以擅自转租房屋为由将刘泽广告上法庭,彭春华作为本案第三人参与诉讼。

        马鞍人民法庭依法受理此案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是被告刘泽广长期患重度肺心病并住院治疗,显然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该案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十分重视,考虑到被告刘泽广行动不便,为进一步兑现承诺,切实体现司法惠民便民,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刘泽广的病床前,就地开庭,就地审理。

        10月16日,马鞍人民法庭在被告刘泽广的病床前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解除原告代坤明与被告刘泽广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偿付被告装修损失与被告拖欠原告房屋租金进行品迭,由原告补偿被告损失5250元;被告刘泽广与第三人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无效,由被告赔偿第三人彭春华租金损失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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