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仪陇县发布《关于整治县辖城区电动三轮车的通告》,该县在县辖城区正式启动对非法上路行驶、非法运营的电三轮的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整治活动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城管办、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5部门协助配合,从下周开始,6部门将联合执法对非法上路行驶、非法运营的电三轮采取强制专项整治措施。
根据文件规定,禁止无牌无证电三轮上路行驶,违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对车辆和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置;禁止电三轮载客载货营运,违者,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禁止电三轮在城区大街小巷、十字路口、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违者,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禁止销售不合格的电三轮和非法组装电三轮,违者,分别由工商、质监部门依法没收,并处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凡非法上路行驶、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的电三轮,发现一辆,扣留一辆,各相关执法部门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将车辆移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