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9月,彭兴杰与唐勇、付兵等20多位民工在仪陇县一建筑工地作外墙涂料,工程完工后,因种种原因,老板未兑现工资69000多元。今年7月13日,仪陇县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发现该房产公司违规发包,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一老板,并未按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致使造成拖欠民工工资。根据有关规定,仪陇县劳动监察大队责成该房产公司于近日无条件地支付民工工资。兑现当天,唐勇、付兵、彭兴杰等22名农民工领回了欠薪69000多元。
今年以来,仪陇县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作为惠民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劳动等部门积极帮助农民工维权“讨薪”,取得显著成绩。截止目前,仪陇县劳动保障部门已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72件,追回拖欠工资100多万元,涉及农民工47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