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事局 仪陇县卫生局
关于公开招聘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
公 告
为满足全县人民健康需求和增强县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经研究并报县委、县府同意,决定全县公开招聘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其中:
县医院28名:临床6名、麻醉2名、检验3名、影像3名、口腔4名、文秘人员1名(法律专业)、护理9名;
中医院7名:麻醉1名,检验1名,口腔1名,影像1名,中西医结合1名,病理1名,临床外科1名;
保健院19名:检验2名,影像1名,麻醉2名,临床7名(妇产科方向3名,儿科方向2名,其他专业2名),护理5名,财会1名,文秘人员1名(法律专业);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检验2名,预防医学1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医德医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2.报考护理专业的应具备中专以上对口学历;报考检验、麻醉、口腔、影像专业人员须分别具有大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的专业对口学历;报考临床专业人员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学历;报考预防医学专业须大学本科以上专业对口学历;报考文秘人员须全日制法律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财会专业须大专对口学历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3.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报考专业限制的相关疾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26日至27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考试中心。
3.报名提交的相关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申请、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时交考务费100元,被确定参加面试考生需交面试费100元,初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方式
1.笔试时间:2007年8月2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职业道德)分20%,专业知识分80%,面试不计分,只确定合格、不合格,作为录取参考,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各专业录取的名额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8月6日。
五、录取及待遇
1.2007年6月30日前与县人才流动中心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本科生加2分,全日制特殊专业(检验、麻醉、口腔、影像)专科生加2分,计入总成绩。
2.按笔试及加分成绩计算总分,分专业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8月7日,向社会公示,同时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8月8日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按考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公示和录取。
4.8月15日按照总分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并签订聘用合同。
5、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日期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被聘用人员必须到应聘单位的相应工作岗位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7、录取人员聘用到所需单位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本次被聘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异动工作单位。
二○○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