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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车身广告

  • 2009年3月16日
  • 来源:琳琅山
  • 揖稿/编辑:汪寒梅

近日,我县工商局新政工商所,对新政辖区的车身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
    主要规范了车身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行为。对各种车辆车身广告进行检查登记,一查广告宣传的商家是否是经过广告经营企业和个人发布广告的;二是查发布的户外广告,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户外广告,三是查广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此次共对25辆车的车身广告进行了检查,对六起不符合《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并立即责令停止了广告宣传违法活动。

经查:四川南充当代运业(集团)有限公司仪陇公共交通分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先后与四川省升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政“时代家居装饰建材市场”、 仪陇县新政镇劲松家具城、仪陇县新政镇名士鞋业、杨某发布内容为“法国袋鼠企业公司、ORBIT皮鞋”,签定了“车载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约定由公交公司提供营运中的公交车车身为他们发布广告,广告内容分别为“金亿家私”、“欧瑞家具”、“蜘蛛王皮鞋”、 “名士鞋业旗舰店”、“富贵鸟男装”,法国袋鼠企业公司、ORBIT皮鞋以上发布的8幅广告均未标注有广告登记证号,也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公交公司先后提供公交车8辆,共取得广告发布收入720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所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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