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翔 通讯员 文斌)为了80元好处费,江苏泰兴一理发店主先后两次容留卖淫女卖淫。昨天,该店主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据了解,店主姓邹,四川省仪陇县人,在江苏泰兴市城区开了间理发店。由于理发店的生意不好,邹某一直想着其它的生财之道。
去年8月,卖淫女卜某找到邹某,提出想借她的理发店做“生意”。邹某见有钱可赚,便答应了,容留卜某在理发店里卖淫两次。事后,卜某给了邹某80元好处费。
去年10月,卜某和同伴赵某又来到邹某的理发店。正当卜某、赵某和两个嫖客淫乱时,被接到举报的民警当场抓获。邹某也被带到派出所。
审理中,邹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