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仪陇县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动员会在行政中心仪陇会堂召开。
副县长郭红英出席会议。
据悉,仪陇县将在全县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人口中选聘500名生态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标准为3600元/人·年。遴选程序按照乡镇公告——贫困人口自愿申报——乡镇资格审核——乡镇考察——乡镇打分评定候选人选——拟选人员名单公示——村签订承包合同。遴选人员实行一年一签护林承包合同,各乡镇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跨年度生态护林员遴选工作,并报县林业局备案。所有生态护林员一年合同期满后一律解除合同关系,各乡镇组织开展新一轮遴选工作,村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或通过其他扶贫渠道已经脱贫的生态护林员,各村应在合同期满后与其及时解除承包合同;对因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职责或季度考核累计两次分值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生态护林员,要及时调整,并按程序补充。
郭红英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全县森林面宽量大,个别地方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突出,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遴选生态护林员既可以有效解决森林资源管护人力缺乏的问题,也是助推贫困户早日脱贫的实实在在的举措。大家务必将思想统一到生态扶贫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专人领导,专员经办,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政策落实落地。要明确机制,看清怎么推动?谁来主导?如何配合?要紧扣时间节点,快速推进落实。生态护林员政策实施是一项新生事务,面对成千上万贫困群众,涉及多个部门和管理层级,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全省要求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遴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大家一定要紧扣四个时间节点,快速启动,有序推进,一项一项落实到位。
会上,县林业局负责人传达了全省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遴选生态护林员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了《仪陇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遴选实施细则》《仪陇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遴选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和《仪陇县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