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仪陇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在县人民法院6楼会议室举行。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王昌文在会上强调,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努力构建和谐、法治仪陇。
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执行联席会议召集人谢艳出席会议。
根据中院制定的“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仪陇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一类法院,要求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该院结合实际,预期至2016年底,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80%,执行标的到位率不低于70%,至2017年5月底,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5%,执行标的到位率不低于80%。
王昌文指出,“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能否破解“执行难”,关系到司法权威,关系到社会诚信,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自上而下提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正式吹响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冲锋号。县法院及各联席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问题对于构建平安仪陇、法治仪陇、诚信仪陇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下大力气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
王昌文强调,人民法院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和各方配合,切实规范执行工作内部管理。执行工作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行阳光作业,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彻底消除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等情形,提升执行工作实效。联席单位要积极配合,切实将各项执行措施落到实处,对“老赖”形成威慑。单靠人民法院一家之力,肯定无法实施这些行为,需要相关联席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协助人民法院将各项执行措施落到实处。县委将坚决支持,切实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推动形成执行大格局。县委将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动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综治考核,统筹解决执行力量、司法救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执行大案、难案;同时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个方面,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更加重视社会诚信建议,支持和理解法院执行工作,逐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大格局,切实解决机制运行不畅问题,形成强大执行合力。
会上,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人行等相关联席单位进行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