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佘朝敏带领市人大法工委、西华师大地方立法中心、市城管执法相关人员,来到仪陇县就《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县法制办、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先后前往金城镇垃圾中转站、马鞍镇居民小区、新政镇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六一安置区等地实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听取了街道、村居(社区)负责人、物业公司关于环境卫生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随后,在行政中心中型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振宇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房管局、卫计局、法制办、公安局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乡镇代表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围绕该条例(草案)内容,就建筑垃圾管理,小区生活垃圾收集与管理,生活垃圾定义,餐厨垃圾管理,医疗垃圾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后,佘朝敏表示:本次调研组一行的主要目的是就《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以及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征求和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在金城、马鞍、新政等地的实地了解和相关情况介绍,觉得仪陇县引进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城镇环境卫生的管理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佘朝敏指出,市容和环境卫生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紧密,能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精神风貌,也是政府部门管理执法的重点难点。此次立法调研,仪陇县各界代表所谈的意见有很强的针对性,调研组将结合实际,进行认真梳理,予以吸收采纳,并做好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使这部条例的出台实施更具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为全市的城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