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瞄准困难群体,找准切入点与结合点,积极创新工作方法, 探索出具有特色的扶贫路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救助基金 让“因案致贫户”有依靠
“有了救助基金, 我就能安心地读书,再也不为学费和生活费发愁了。”3月18日, 在福临乡小学读书的张小明(化名)告诉记者。13年前,小明父母因琐事争吵,母亲被父亲挥刀砍杀,父亲被判入狱。小明和弟弟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由奶奶照看着。在父亲入狱的第二年,四间土墙房子也因年久失修而倒塌了, 各种不幸与生活的压力让小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但是,看着弟弟和奶奶,小明告诉自己不能放弃。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为小明送来了救助基金。
目前, 该院已为全县12名困难刑事被害人及贫困对象安排司法救助资金25.1万元, 其中为3户D级危房贫困户安排资金13.3万元,修建住房260余平方米。
该院牵头并协调县法院、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积极开展“事实孤儿”的救助活动。建立起全县“事实孤儿基本信息库”。 在乡镇统计上报的208名事实孤儿中,筛选出104名符合初审条件的“事实孤儿”,该院积极与县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和各相关乡镇沟通协调,提供救助金、实施教育救助。
驻村帮扶 让精准脱贫落地生根
根据工作安排, 该院对口联系指导五福镇脱贫攻坚工作。 检察长唐蔚在办公室挂起脱贫攻坚作战图,做到挂图作战,按图施工。带头深入调研,与乡镇和村共同研究工作落实与推进。
任海林是县检察院下派到五福镇黄家村的“第一书记”,许多村民向他反映:村里变压器载荷大,一到用电高峰,电视都看不上。农忙时,用个抽水机都困难。
脱贫致富,生产生活用电是保障。为推进扶贫工作,在任海林积极争取下,县电力公司拟为黄家村临时新增一台变压器。该院从机关选派2名优秀干部分别担任黄家村和筏子村“第一书记”,工作上与单位脱钩,全力配合乡镇和村抓好群众宣传发动、贫困农户信息核实、到户项目的组织实施。为联系村25户重点贫困户落实生产发展资金2万余元, 帮助贫困群众发展家庭种养业。 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扶贫项目4个,争取项目资金40余万元, 帮助贫困村完善党员活动阵地、修建村道公路3公里、建起农民健身场3个、实施农网改造2个村。(仪陇记者站 余剑 苟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