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县渔政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将近期收缴的渔杆、渔网、电鱼器及5艘“三无”渔船,在嘉陵江边进行了集中销毁。
每年2月1日到4月30日为法定禁渔期。我县渔政执法人员多措并举开展春季禁渔专项执法检查,保护江河鱼类生息繁衍。在嘉陵江边,从禁渔期开始,县渔政局执法人员就将40艘渔船统一拴在新政码头和新政电站附近的小河溪这两个地方,平常出动机动巡逻船,定期或不定期在嘉陵江上巡逻。
为让全县群众知晓国家相关法规,渔政执法人员出动宣传车,每天在嘉陵江、仪陇河等天然水域乡镇进行宣传,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渔政执法人员还不分节假日,每天在县内的大江大河边巡逻,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行为。并对县内的餐饮行业进行明察暗访,严禁餐馆销售野生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