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8日,仪陇县双胜镇火井村七组唐某投诉二道镇兴成预制厂生产的预制板有问题,造成其正在修建的房屋停工十一天,损失上万元。
该县消委会复兴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唐某于1月26日与二道镇兴成预制厂负责人谭某签订了购买预制板52张的合同,并当场交付定金200元。2月3日谭将养护期才10天(实为28天)的预制板24张送到唐某家,在卸板时唐某连续发现多张“问题板”,谭却一口咬定是抬板人员不专业造成的,工程只好叫停。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找出导致断裂的原因是因为养护期没到引起的,经调解,谭某将预制板全部撤回,并退还唐某所付订金、货款共2200元,并承担所有撤除费用。
(唐小凡邓天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