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气田开发环评第一次公示
中石油拟34亿投资仪陇
□ 记者 何刚
本报讯 1月15日,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在《四川日报》上刊登了《龙岗气田开发、净化和集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这意味着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拟对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阳通乡二郎庙村的龙岗气田开发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记者了解到,龙岗气田开发、净化厂、集输工程总投资达到339683万元。该工程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属于大型工程,预计年内开工,两年建成投产。
对于这一重大信息,记者当天从仪陇县政府办得到了证实,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准备对仪陇县阳通乡二郎庙村的龙岗气田进行开发,作为气田开发的配套工程,该公司还将建设龙岗天然气净化厂和龙岗净化气集输管道工程。目前,该工程相应的安全评价、地质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相应的工作已经展开。
据了解,龙岗气田位于仪陇县阳通乡二郎庙村,气田开发面积63平方公里,新建单井站9座,集气总站1座,污水回注站1座,采气管线45公里。分两期实施,第一期为试采工程,二期扩建处理装置。集输管道工程线路全长约95公里,新建输气首站1座和改扩建输气末站1座,设置线路截断阀室4座。起点在二郎庙净化厂附近建设集输管道的输气首站1座,终点在北内环工程的渠县首站(扩建),经过仪陇、营山、渠县三个区县。按照投资额划分,龙岗气田开发投资170034万元,净化厂投资102984万元,集输工程投资66665万元。
根据公示的内容,该工程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气象测试、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该工程在可行性研究中,对井位选择、厂址选择、路由选择和工艺技术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和论证,征求了当地各级规划、环保、国土资源等方面的意见,尽可能避开了环境敏感点,并采取了一系列减轻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保护生态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工程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