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仪陇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了解到,该窗口从本月起有序开展2013年城镇居民大病补偿赔付工作。本次大病补偿对象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院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基本医疗费用报销后超过7000元以上的合规医疗部分,分0.7-6万元、6-10万元和10万元三个阶段分别按照50%、55%和60%进行补偿。据悉,按照相关安排,该项补偿办理时间为2014年8月至9月。
提醒,请各地需要办理该项补偿的对象或代办人按照片区划分时间段,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补偿对象医保证和银行账户复印件,到县政务中心二楼大厅医保窗口报销大病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