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记者从仪陇县安监局获悉,2014年2月13日13时50分左右,仪陇县板桥乡幸福村原仪陇县大板烟花爆竹公司烟花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库房倒塌,在仓库旁的3名儿童受伤,仓库周边部分民房受损。据初步了解,事故由小孩燃放擦炮引起,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安监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紧急部署,第一时间将伤者紧急送往县中医院金城院区进行救治,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事故发生后,仪陇县成立“2.13”板桥乡烟花仓库爆炸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要求千方百计抢救伤者,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全力做好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现场清理处置组、事故调查组、维稳工作组5个工作组开展工作。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何振宇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