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当晚,记者坐车在县内一些主要路段行驶,发现部分驾驶员使用车灯不规范。
记者从复兴坐车到新政,往来的车辆速度都较快,沿途与上百辆车会车,发现有一部分小车在会车时没能自觉变成近光灯。
“驾驶员滥用远光灯主要是因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少驾驶员夜间开车时只顾自己眼前明亮,开着大灯疾驶,令对面车辆不得不在‘恍惚’中前行。”开车的马师傅认为,加之有关部门对此查处难度大,导致此现象比较普遍。
据了解,由于远光灯的光柱位置较高,与前车或对面来车的视线基本持平,司机违规打远光灯,就会让对方司机或骑车人的眼睛出现瞬间盲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滥用远光灯实际上对行人和驾驶员都有很大的危害,特别是由于远光灯灯光过亮,往往会让行人和驾驶员一瞬间看不清前方情况,从而增加交通安全隐患。”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