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我县新县城不断规划,旧城改造工作不断深化。改造就意味着重新规划,这其中拆迁工作就成为众中之重,作为对县政府工作的支持,仪陇县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与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深入老区拆建现场十余次,成功的实现了老区的拆旧、拆破工作。
我国《物权法》已经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在此背景下,公民的私有财产保护意识不断加强。虽然在拆迁过程中,绝大多数的公民都能给予理解和配合,但一些所谓的“钉子户”们仍然在坚持,想借此得到巨额的补偿。面对工期紧,困难多的局面,县政府在积极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对上述房屋实施了强制拆迁。在拆迁过程中,仪陇公证处承担着对公民房内物品的保全工作。
为了使保全工作合法、快捷的进行,仪陇县公证处派员参加了强拆前的协调会,并在会上提出了该处的方案,并被会议采纳。在申请阶段,由实施拆迁的单位向公证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的单位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针对被强制拆迁户的县政府强拆令,在现场实施阶段,该处要求拆迁单位提供现场的拍照和摄像人员,并在该地区社区工作人员中选择现场清点记录人员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房内物品进行清点。在出证阶段,公证处在一周内出具该物品保全的公证书。公证处的此项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次得到县委县政府和拆迁单位的认可,有力的保障了我县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实践证明,公证本身就对纠纷的预防起着重要的作用,程序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又是实现公证工作合法的重要保障,因此公证处将坚持合理、合法、严谨、人性的工作作风,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贯彻深化,为我县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