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倾情调解,帮我要回了借款,解决了我燃眉之急!”回春镇印金山村村民杨再兴感激地对仪陇县司法局回春司法所工作人员说。
8月23日,仪陇县司法局回春司法所充分发挥“快办快结、跟踪督办”和人民调解机制,成功调处一经济纠纷案,避免了一触即发的矛盾冲突,使当事人双方由对立化为友好。
家住印金山的杨再兴现已60多岁高龄,其老伴现患病在身,急需一大笔钱看病,可谓火烧眉毛迫在眉睫。同村村民杨再刚于几年前向杨再兴民间借贷叁万元,月利1分。杨再兴家里遇到了急事,于是向杨再刚提出还款,杨再刚一时拿不出来这些钱,便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双方发生口角和争执,甚而有大打出手之势。杨再兴一气之下,于8月20日找到回春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细心听取、认真记录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表示全力帮助讨要借款。
仪陇县回春司法所工作人员视群众的事情为自己的事情,坚持“快办快结,跟踪督办”机制,带案下访,现场办公。首先进村入户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初步的沟通了解,在掌握详实的情况后,将当事人双方和有关知情人叫到一起,详细听取双方借贷事宜和各自诉求,认真查看借贷凭据,在此基础上,回春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政策、法律的高度分析了双方的债权债务性质和权利义务关系,点明问题本质和利害关系,指出杨再刚的借贷属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而杨再刚借贷不还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双方被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和诚心诚意所打动,在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作出让步,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杨再刚8月末还款壹万元;2013年11月前还款壹万元;2014年6月前连本带利还清。两人最后握手互致歉意,和好如初,都对调处结果比较满意。
8月26日,仪陇县回春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跟踪随访过程中了解到,8月25日杨再刚已向杨再兴首期归还壹万元,解决了杨再兴的燃眉之急,其老伴已得到及时医治,双方关系趋于正常。(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