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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起 仪陇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罚缴分离

  • 2013年8月26日
  • 来源:仪陇在线
  • 揖稿/编辑:刘文泓

    近日,记者从仪陇县交警部门获悉,从本月22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罚缴分离,交警部门只开处罚单,车主或驾驶人须持罚单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任一网点的营业柜面或网上银行缴纳罚款。

    据了解,为切实规范交警罚款执法行为,经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密切协作,建设了连接代收银行、财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的全省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罚缴系统。推行罚缴分离制度以前,交通违法罚款都由交警直接经手收取,资金经交警部门账户过渡以后进入财政国库。罚缴分度制度推行以后,交警只开具《处罚决定书》,不再直接经手现金,罚款通过银行直接进入财政账户。

    据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机动车或驾驶人交通违法后,如果车辆或证件没有被暂扣,车主或驾驶人可持处罚单到代收银行任何营业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主设备缴纳罚款,缴款完成后自动消除罚款未缴纳状态。如果车辆或证件被交警部门依法暂扣,缴款后还须持银行的缴款依据到交警部门领取被扣车辆或证件。同时,交警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车主,为防止产生滞纳金,交通违法处罚应在15日内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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