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仪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任免一批干部。
仪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险峰主持会议,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善荣、赵守培、罗兴武、严官明参加会议。仪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贾怀平,仪陇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元、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蔚,政府办等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赞成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何永钧辞去仪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仪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同意周涣之辞去仪陇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根据本次会议议程安排,仪陇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贾怀平宣读了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刘平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并作情况说明。
会议决定免去曹毅同志仪陇县水务局局长职务;杨柏林同志仪陇县审计局局长职务;唐琳琅同志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王瑞平同志仪陇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局长职务。任命,刘平同志为仪陇县水务局局长;曹萍同志为仪陇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局长;陈跃同志为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谢代万同志为仪陇县审计局局长。
张险峰为新任命的刘平等四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