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6号)文件精神,落实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努力实现“将南充建设成为四川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市”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仪陇县及早谋划,及时行动,于2013年3月1日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总结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和部署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
县委书记陈科,县长石全华,常务副县长贾怀平,分管农业、工商、卫生及行政执法的副县长及四大家在家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县委书记陈科就食品安全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去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市政府的通报表扬,并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他强调:食品安全工作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是重大民生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监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应急机制,提升监管能力,提高保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副县长、县食安委执行副主任杨洪江就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总结,并结合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要求对全县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2012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食安办,将工作监管重心下移到各乡镇,在村上增聘了食品安全协管员,逐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监管体系,对各乡镇及相关成员单位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加强抽检送检,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全年对县内538个畜禽规模养殖场、65个屠宰场(点)、8个生猪收购场共抽检尿样9667个,未发现使用“瘦肉精”行为。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92批次、4616个样品,合格率达到100%。完成农业部例行抽检100个批次、300个样品,合格率达100%;抽检水产品及渔用饮料检测33批次,合格率为100%。查处过期、不合格农药27.5公斤,查处销毁过期饲料2600多公斤、兽药1350盒。依法查处动物卫生监督案9件,查处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4件。抽检大小春农作物种子样品5个批次88个品种。检查酒类商品经营户1186户(次),酒类批发户65家;销毁案值45.8万元的假冒名优白酒。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24件,吊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1家;对2家散装白酒小作坊滥用糖精钠行为进行了处罚。对违规使用劣质大米进行米粉加工的两家作坊进行了处罚,查处销售劣质大米加工企业一家,查封无包装标识大米3.8吨。立案侦查生产假酒案件1起,没收假酒573瓶及相关制作工具,涉案金额20余万元。三是创新监管模式,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在马鞍镇试点的“村级报告、镇级负责、县级监管”的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制度为全县农村家宴管理提供了借鉴模式,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杨洪江指出,虽然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识差距,主动作为,迎难而上,不断推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他从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全力完成抽样检测、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等方面对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他强调:各单位、各乡镇一定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和认真组织专项整治,从“治本”和“治标”两个方面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近日开始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衔接,形成合力,认真做好开展以饲料、农药、兽药、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为重点的8个专项整治,要依法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顶格处罚,继续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会议下发、解读了《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仪府发〔2013〕8号)、《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仪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仪府办发〔2013〕16号)、《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仪府办发〔2013〕17号)等文件。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再次调整,新增政法委、法制办、旅游局等单位为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会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级各部门主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卫生院院长、教育督导组组长及部分食品企业负责人共计40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还对2012年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