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日《南充晚报》第五版以《安监、交通、交警、海事等部门对水陆交通进行暗访发现存在严重超载现象》为题对暗访组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曝光。文中指出仪陇县川R3#34#和川R2#41#客运车辆站外揽客,川R4#25#号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对此,仪陇县交管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上述违规车辆分别为南运仪陇分公司乐兴至仪陇班线川R37348号车、当代仪陇嘉新分公司合作至仪陇班线川R23415号车,南运仪分司金城至南充班线川R41252号车。
1月29日下午仪陇县交管所组织召开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责任人教育培训会议通报了此事,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站外揽客的川R37348和川R23415号客车停止营运1天,车辆停放在仪陇汽车站指定位置,车辆挡风玻璃上张贴“站外揽客、停班学习”标志以警示其它客运驾驶员,上述两名违章驾驶员并川R41252号车驾驶员由车站集中组织学习,交管所驻站办工作人员负责监督落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规,对站外揽客车辆分别处罚款2000元,依据《黑名单》制度记川R37348、川R23415和川R41252号车驾驶员考核分4分,同时记入车属单位违章经营档案,纳入服务质量考核。
将此事通报车属企业南运集团仪陇分公司和当代运业集团仪陇嘉新分公司,责成企业对当事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
以文件形式向全行业通报此事,要求所有车站、客运企业加大对所属车辆的管理力度,教育广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结合“打非治违”回头看的活动,交管所稽查中队、各交管站、驻站办将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加大对此类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