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政策好,不仅能够领到低保,现在连电费都不用缴了。”“真是享福呀!”12月3日,记者看到日兴镇民政所门前排着长长的队伍。原来他们是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前来办理免费用电有关手续。
日兴镇民政所陈雪梅告诉记者,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国家对城乡“两保户”实行免费供电。目前,日兴镇正在给城乡“两保户”办理有关手续。
据悉,根据川发改价格(2012)560号《四川省发展和价格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四川仪陇供电公司将把营业区域内用电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纳入免费用电群体。届时,城乡“两保人员”每月实际用电量不超过15度,将享受免费用电。如超出15度,将按超出用电量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