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自愿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遵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强化监督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村(居)委会依法与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本报讯(记者 陈冠霖)7月27日,记者从市农牧业局了解到,7月19日,省农业厅相关领导到仪陇县,对“创新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推行村财委托代理服务”进行专题调研后,对该县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目前,该县的马鞍、永乐、新政和度门等乡镇,已全面规范化运用电算化处理日常会计业务。”据市农牧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仪陇县通过实施会计电算化的网络管理,县农牧业局农经站可全面监控各乡镇具体业务的开展情况,使该县形成村财乡镇代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新模式,既密切了干群关系,又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
“坚持一个前提,抓住两个关键,构建三级联管,确保‘四权’不变,实行‘五项统一’,是我县推行村财委托代理服务的主要做法。”据仪陇县农牧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个前提”,就是依法自愿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乡镇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遵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强化监督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村(居)委会依法与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今年,该县县委、县政府把全面推行村财委托代理服务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县级部门和乡镇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在构建三级联管中,形成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为主的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系。据介绍,村民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收支票据逐一进行真实性和合理性审查,审查合格,盖章通过后,村级财务审批人方予审批签章,再提交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审查其是否要素齐全,是否经过村民理财小组审查盖章或超越审批权限,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和凭证,同意入账;对手续不全的,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不予入账,并责成有关人员迅速纠正;重大支出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依照决议进行入账处理。“我们还定期不定期地对乡镇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该负责人说。
“‘四权’不变,即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县去年先后在柳垭和丁字桥等乡镇进行了村财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试点,为全县推行村财乡镇代管工作探索了经验。各乡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与村(居)委会依法签订代理协议后,取消原村民和居民的账户,统一由代理服务中心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并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目前,该县97%以上的乡镇已规范运行。今年3月,该县对全县56个乡镇931个村(居)近1000名财务管理人员分别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会计业务培训。同时坚持管理制度、资金账户、业务流程、财务公开和档案管理的“五统一”。记者在该县度门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看到,添置的电脑、打印机、电话和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他们已全面规范化运用电算化处理日常会计业务。
据了解,仪陇县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后,取消了村级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资金账户,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在金融机构统一开设账户,上级拨付到村组的各项资金,一律拨付到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账户,定期向村(居)委会提供财务信息,并予以公布,接受村(居)民的监督。各乡镇通过村财乡镇代管,也彻底理顺了农户与集体之间、干部与集体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的经济往来,使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