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金城镇加强城区新建房屋消防设施监督管理 - 民生 - 仪陇在线 - 仪陇县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 专注仪陇本地信息17年 - 637600.CoM
首页 资讯 报料 分类 黄页 视频 房产 旅游 教育 文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仪陇资讯 > 民生 > 正文
蜀商贷款 服务蜀商 宜居仪陇·幸福仪陇

仪陇县金城镇加强城区新建房屋消防设施监督管理

  • 2012年3月16日
  • 来源:仪陇金城镇
  • 揖稿/编辑:刘志亮、胡俊

    仪陇县金城镇城区是老县城驻地,由于历史的原因,其消防设施差、消防通道少、建筑密度大,消防安全隐患特别严重。据排查统计95年前房屋均无消防设施;96年至2007年多产权房大部分有室内消火栓,但98%左右因无管理和消防水未与生活水分设而无法正常使用;2008年以来新建房屋49处,其中3处消防栓设施齐全能正常使用、17处有栓无带无水、1处有栓有水无带、28处无消防栓。我镇2008年前公共消防栓有33处,2009年新增23处,2011年新增20处,但因城区面积大、街道窄、专业救援力量弱,公共消防远远承载不了这消防大任。加之旧房屋量多,新、改、扩建房屋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其建筑消防设施不到位,等于建筑不设防,本身就是重大火灾隐患。为提高居民消防自救能力,保证公民人身安全和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增强初期火势扑救效果,牢筑消防“防火墙”,我镇对加强城区新建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监督管理采取了新的强有力措施:

    凡新建房屋工程竣工后,开发或联建方须持消防审核意见书和消防设施管护方案到镇安办申报验收,由镇领导带队、安办、消防队、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员现场试水合格后,安办填开“金城镇城区新建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监督管理验收表”, 开发或联建方持此表到自来水公司、供电所、天然气公司申请用户供给,该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未经验收合格相关企业擅自给予上户或开发、联建及住户方擅自私拉乱接的,将按相关规定从重从严惩处,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自去年十一月以来申请验收已11处,5处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其余6处在整改完善中。现经政府严把消防设施监督管理关,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了公共消防设施,老百姓住得更踏实更舒心了。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