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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驾驶人到县(区)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合格后,可以直接持医院核发的“身体条件证明”到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这样一来驾驶人往返于医院和交警部门,既费时又费力。
据了解,为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仪陇县人民医院建立了专用账号,开通了“互联网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即驾驶证年审)系统”。驾驶人在县医院体检后,院方直接将驾驶人的体检结果发送到交警大队车管所的系统里,省去驾驶人再跑一趟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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