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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新政电站筹资兑付工作即将展开

  • 2012年11月06日
  • 来源:网络转载
  • 揖稿/编辑:张芳

    近日,从仪陇县政府办获悉,我县新政电站筹资兑付工作将于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

    兑付范围

    此次新政电站筹资兑付范围为:2001年度参与新政电站筹资的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及其职工。

    入股股金因所占股份小,企业尚未分红,为确保投资人利益,可按筹资借款予以兑付;若确需保留股份的单位、个人,待兑付工作结束处理。

    兑付时间

    分两次集中兑付。第一次:从2011年4月8日起至6月30日止,第二次:从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不含节假日),当年未兑付完毕的可延至次年兑付。

     兑付方式

    县人民政府设立新政电站筹资款兑付办公室(以下简称筹资兑付办公室),设至2015年兑付工作结束时为止,新政电站筹资款兑付工作由县筹资办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县按行政区域在乡镇会计核算部设立兑付网点,按批次分乡镇兑付本辖区各乡镇单位和职工个人筹资款,不交叉兑付;县财政局设立一个兑付网点,兑付县级单位和职工个人筹资款。

    兑付依据

    新政电站筹资款兑付必须凭筹资时开据的新政电站筹资专用借(股金)劵原件进行兑付。认购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银行账户和单位开具的兑付经办人委托书;认购人为个人的,由认购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兑的需提供代兑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借(股金)劵上签上代兑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还需提供认购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认购人在借劵上签上本人姓名。

    企业或单位筹资后因改制、合并或撤销致使不能确认筹资款兑付受益人的,以及筹资人遗失借(股金)劵的,先行登记暂缓兑付,待筹资兑付办公室研究后再处理。

    兑付利息

    按年利率3.168%的标准执行,计息期限为10年整,延期计复息。

   兑付资金

    全县新政电站筹资兑付款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由筹资办根据各网点兑付进度实行预拨,个人实行现金支付,单位实行银行转账支付,兑付结束时办理结算。

    兑付流程

    票据审核制表人员审核认购人的借(股金)劵真实性,根据筹资认购人基础资料,审核认购人名称、认购时间、认购金额、借(股金)劵编号等,确认无误后将票据和兑付者资料复印件留存。

    制作《仪陇县新政电站筹资兑付明细表》,填写《仪陇县新政电站筹资兑付通知书》,复核后交出纳人员据此兑付。

    网点负责人负责对兑付全过程监管。

    兑付网点收集整理上报相关兑付资料。兑付资料的整理要与兑付明细表的顺序一致,依次将兑付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文书证明、兑付票据整齐装订成册,核对无误后填写《仪陇县新政电站筹资兑付汇总表》交县筹资办。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县筹资兑付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实施该项工作,及时发布公告,对兑付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解决兑付过程中的突发矛盾与纠纷,有效避免和预防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兑付工作顺利完成。

    强化工作责任。在兑付过程中,兑付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计息、结算,办理相关兑付手续,落实兑付各个环节责任,要严格审核借(股)劵的真实性,严防兑付错劵、假劵、自填劵等无效劵的行为发生。

    严肃财经纪律。兑付资金预拨及兑付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日清日结、核算规范、帐实相符。筹资办及各兑付网点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保管好相关兑付资料,严禁截留、挪用兑付资金,必须确保资金安全、资料完整、工作有序。

    仪陇县2001年度新政电站筹资县级单位兑付日程表

    兑 付 时 间

    兑 付 单 位

    备注

    2011年4月8日

    县财政局 县国库支付中心

    4月11日--4月15日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检察院 县委办 政府办 人大办 政协办 纪委 团委

    4月18日--4月22日

    政法办 法院 组织部 检察院 司法局 党校 就业局 环保局 人社局

    4月25日--4月29日

    妇联 老干局 外事办 档案局 统战部 体改委 工商联 农工委 计生局 县党校

    5月4日—5月6日

    国土局 建设局 发改局 开发办 统计局 水务局 目标办 交通局 纪念馆 商贸局 蚕桑局 总工会 县看守所 交警大队 县统计局 县档案局 县计生局 县计生指导站

    5月9日—5月13 日

    县旅游局 县审计局 县科学技术协会 县广播影视局 县教育站 县教育局 县教师进修校 仪陇中学 仪陇中学新政校区 实验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教研室 大中专招生办公室 教育工会委员会 县统战部 县老干局 县武装部 朱德铜像园管理所

    5月16日—5月20日

    朱德纪念馆 县机要局 县妇联 县团委 县编制办 县信访局 党史办 县委报道组 县城管办 县接待办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招商引资局 县安监局 县图书馆 县业余体校 县文化馆 县交管所

    5月23日—5月27日

    党政网管理中心 县应办 县扶贫和移民局 县农工办 县蚕桑局 县农牧局 县水务局 县林业局 县国有原种场 县农科所 县国土局

    5月30日—6月3日

    文化馆 川剧团 残联 体校 图书馆 铜像园 审计局 林业局 招商局 发改局 卫校 县医院 中医院 保健院 防疫站 药监局 文体局 科技局 卫生局 质监局 粮食局 企业局 县工程质监站 县建设招标投标站

    6月6日—6月10日

    县机保局 县社保局 县就业局 县医保局 县农村社会保险局 县劳动监察大队 县民政局 县救助管理站 县低保局 康复医院 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县殡仪馆 县卫生局

    6月13日—6月17日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县新合中心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县中等职业学校 县卫生康复医院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妇幼保健院 县总工会 县残疾人联合会

    6月20日—6月24日

    县发改局 县项目办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县城监大队 县交通局 县海事处 县公路养护管理段 县经济商务局 县交管所

    6月27日—6月30日

    县供销社 县环保局 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县金城环卫所 县张思德纪念馆 县环卫所 县药监局 县工商联合会

    2011年9月

    各行政事业单位集体购买部分。各企业单位购买部分。本年漏兑部分。

    仪陇县新政电站筹资兑付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723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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