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县城管执法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及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等部门联合草拟了《关于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知》,将此类广告的规范治理纳入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范畴,并将采取相应措施对其强化监管。
随着城市的发展,户外广告也受到广告商的重视,成为新兴广告宣传平台,规范管理势在必行。《通知》规定:未经工商部门审查批准的不具备资质的广告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查登记擅自设置发布的户外广告、店堂牌匾广告;虽经批准但设置的广告不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等要求,影响市容、市貌等城市形象的户外广告(包括各类布幅、布幔广告);经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期满,且发布者未办理设置手续,依法应当撤除的;临时设置的户外广告,活动结束的7日内未依法及时撤除的;与审批内容不符的广告;七是各类涂写、刻画,张贴在电杆、墙壁等处形形色色的“野广告”。
目前,整个工作正有序展开,城市管理部门将不断优化县城户外大牌结构,进行产品升级,提高品位和档次,推动广告产业的科技进步,为市场提供多元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