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杨刚)随着气温的降低,电热毯逐渐成了热销货,市场上的电热毯不仅多而且杂,而且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购买时一定要谨慎,近日,家住四川省仪陇县三河镇的尹女士购买的电热毯不但没带来温暖,反使“心头火”越烧越旺。
“下完雪后,冷的莫法了,我就去买了床电热毯,睡觉时开了一小时都没热量,我又看电热毯的电源指示灯是好的,会亮,但毯子就是不发热,不晓得哪门的,但卖家说又不能退,请你们帮助下……”12月20日,四川仪陇县工商局立山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一女士的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后,立山工商工作人员火速前往了解详情。工商人员经调查核实,原来在2010年12月17日,家住仪陇县三河镇天梁寨村的村民尹女士在镇上购买了一床某品牌的电热毯,价格为58元,拿回家后发现不制暖,因为把购买时的发票弄丢了,卖家不同意退货,遂求助到工商部门,随即工商工作人员与尹女士一起前往了购买点,工商人员从卖家提供的进货发票中了解了这批次电热毯的相关信息,并把卖家待售的电热毯与尹女士进行了比对,发现同为一批次货,依据《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三包”原则:“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产品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产品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的规定,工商人员责令卖家做换货处理。经过耐心调解,卖家同意更换尹女士的电热毯,双方达成和解。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电热毯一定要注意:一要选购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二要仔细检查有关的质量证明;三要认真进行通电加温试验;四要仔细检查开关,千万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并保管好相应的购货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