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彭俐 尹攀 记者田越) 8月17日,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立山镇销售“三无”蚊香摊主进行了处罚,并对该镇从事蚊香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收缴56盒“三无”蚊香。
近日,立山镇张先生就遭遇了“三无”蚊香困扰。8月5日,消费者张先生向立山工商所执法人员反映,他近日购买的蚊香,自从使用之后,晚上蚊子不见少,早上起床的时候却感觉头晕、咽痛等不适现象,因此怀疑蚊香有质量问题。经仔细观察蚊香包装,发现该产品没有生产日期,没有合格证,也没有相关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执行标准、成分含量以及毒性副作用等标识,是纯粹的“三无”产品。经了解,该蚊香是张先生在仪陇县立山镇一地摊上以每盒2元的价格购买的,当时张先生觉得蚊香价格便宜,现场购买的人也有很多,便掏钱购买了两盒。张先生感觉上当受骗后,便积极向工商部门反映,希望工商部门严查市场上的不合格蚊香,维护消费者权益。
接到张先生举报,立山工商所对蚊香市场进行了全面清查,收缴三无“蚊香”56盒。结合张先生的情况,工商执法人员利用逢场日,现场提醒群众:“三无”蚊香质量难保,长期吸入其燃烧物质,很可能对人身体造成危害。引导消费者在购买驱蚊产品时要选择正规商店,而且要看清蚊香餐产品的厂名厂址、成分含量、农药登记号、生产批准文号等必要信息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