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元作了动员讲话,强调《侵权责任法》对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侵权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要求每位干警充分认识学习和实施《侵权责任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侵权责任法》作深入透彻的了解,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搞好自学和部门分组讨论,提高学习质量与效率,夯实办案基础。
该院副院长张鸿伟和民一庭负责人分别结合我县实际,从本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入手,解读了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分析了这部法律与审判实践的关系,通过逐条讲解,重点分析了侵权案件审判和侵权责任法的具体对接等问题,特别是对侵权责任法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讲解。
据悉,备受关注的《侵权责任法》于去年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