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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贵在“坚持”,赢在“认真”

  • 2010年6月18日
  • 揖稿/编辑:陈思涛

    本站讯 (陈思涛) “腐败”从古至今,从东到西都是让统治者倍感头痛的问题,我党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说态度是鲜明的,法制是健全的,手段是强硬的!从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案,到最近重庆“文强”案,无一不体现党和政府的坚定立场和决心。

    “乱世重典”、“盛世重刑”,按说完全可以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可事实是:飞蛾扑火,前赴后继。这一方面再次明证“人为财死”的千古遗训,另一方面也表明现行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着“漏洞”。为此,笔者建议:

    一、严把“用人”关口。

    严把“用人”关是根治腐败的关键,不少人是通过钱财、关系和投机钻营混进公务员队伍,蒙上领导岗位,他们心里想的是:“宁做鸡头,不当凤尾”、“男人凭权力征服世界和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得到世界”、“权力不用,过期作废”……无时无刻不寄希望通过尽快掌握实权,实现利益回报最大化。所以严把用人关,选贤用能是从源头上根治腐败的关键所在。一是要严格公务员考试、考核,通过各种办法,完善政策措施,真正把“根红苗正”之人选入公务员队伍;二是,严格用人程序,民主推荐、择评与组织考察、审核相结合,对任用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慎之又慎,不仅要对本人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察认定,而且还应通过对其直系亲属、亲朋好友的调查,了解其人的综合素质。三是,严格用人试用期和定期交流制度。试用期内,不能走“用人不疑”路线,组织、监察部门要跟踪监督、考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符合任用条件的,坚决罢免,不得迁就姑息。主要领导和要害部门的领导,要进行定期交流,一般应控制在3~5年内,不能任其稳坐“泰山”,培植亲信,编织关系网。

    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

    为什么“一把手”,尤其是人事、财物等“要害部门”的“一把手”是权力腐败的重灾区,其主要原因是“一把手”权力集中,监督缺位,有权无责,权责失衡,“权责利”变成了“权则利”。说到底我国目前所实行的“一把手”负责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党的章程,对“一把手”如何正确使用手中的职权有着明确界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也就是说,“一把手”在使用手中“集中权力”时,必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不能搞“一言堂”或独断专行,更不能只要集中、自由和个人心情舒畅。重大决策的做出,不仅要充分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其过程和结果都应当公开透明;“一支笔”审签,应仅限于零星的、职工群众知晓的小额经费,而大笔支出,应该先会审后签字。建议改“一把手”一支笔审签为民主审议,“一把手”监督,分管领导签字。说到底,“一把手”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民主基础上的正确决策;二是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但实际不少地方的情况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贪污受贿,前“腐”后继。中央三令五申,领导干部不得经商、不得公款旅游、不得大吃大喝、不得请客送礼…。但一些地方却背道而驰,越是禁止的,越胆大妄为,小打小闹玩腻了,要参与国有资产开发、涉黑等 。严峻的形势要求我党对党的领导干部一要加强教育,二要强化监督。“一把手”负责制有利也有弊,管理使用得当利大于弊,反之弊大于利。新时期必须恢复和倡导已被实践充分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制度,如集体领导制、民主集中制、定期汇报制、民主生活制等。

    三、强化监督机制。监督弱化、缺失是导致权力腐败的核心。

    对权力的监督不仅要强调党内(组织)和民主(群众)监督,更应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党的各级纪监、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职能机构,建立直属中省直接领导的组织机构,从机制方面彻底堵住同级党委、政府的个别领导阻挠、干涉办案的“漏洞”;党报、党刊以及各级政府建立的电台、电视台是我党的“喉舌”,负有宣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努力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等责任,在党和政府正确领导下的民间媒体(含网络),是否可以放开手脚,相对多些“负面”的、但对党的事业有益的监督报道。媒体的文章、报道都一个味:“甜”,那就不正常,也不利于党的事业健康发展。但不应否认,目前对领导干部,尤其是我党的中高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缺位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如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失足后反醒到:“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我而言,如同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原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落马”后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人管了。”天津市委常委、滨江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皮黔生“双开”前,身兼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环境保护局局长,被民间戏称为“皮四局”,像他这样权力大无边,又缺乏有效的监督,不出问题是相对的,出问题是绝对的。

    四、逐步推行“高薪养廉”办法。

    眼下一些地方,腐败歪风愈刮愈烈,能腐败的越腐越升,不能腐败的创造条件也想腐败一把。一些纪监、检查机关,最怕“认真”二字,采取“煮烫圆”的办法,被动地浮起一个捞掉一个,治标不治本,个别党的领导人也有一个心态:“水至清则无鱼”。所以在没有严重影响干群关系,没有危及一方稳定的情况下,少数小贪小腐几乎是任其逍遥法外,直到酿成大案、窝案,才“挥泪崭马谡”。过去,不少专家学者建议采取“高薪养廉”的办法,也许受条件限制,一直没有结果。迩今,国家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条件日趋成熟,为了反腐倡廉,稳固江山大业,相信党和政府完全可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人民群众希望看到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一个小管理、大服务的政府,通过“精官简政”,提高公务人员,尤其是负有监督职责公务员的薪酬,达到促进党和政府的反腐倡廉事业向纵深发展。同时,逐步打破公务员终身制,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永保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青春和活力。

    以上建议受条件限制,多老生常谈,“井蛙”之见,反腐倡廉,贵在“坚持”,赢在“认真”,只要全党上下,同仇敌概,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遏制不了的腐败。(作者陈思涛系仪陇县机保局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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