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该局接到有关部门关于川仪陇客0006号客囤船向江中偷排餐饮废水的举报后,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该局分别于3月9日、3月21日两次召集执法人员对其现场进行检查,责令该船经营业主停业整改,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在厨房和卫生间设置固定废油废水收集箱、潜污泵和污水输送管道、专用餐饮生活垃圾箱,禁止污水和垃圾废物排入江中。
经过环保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宣讲政策和监督停业,3月底,该船已拆除餐饮设施,将餐饮项目转移到县城内经营,并承诺该船不再从事任何可能污染水源的经营活动。县政府陈科县长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要严格禁止在嘉陵江仪陇流域兴办水上餐饮业,环保、卫生、海事、水务、工商等部门要共同把关,协调联动,把县城兴办水上餐饮业卡严、堵死,切实保护好嘉陵江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