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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禁渔期查获野生鱼放归嘉陵江

  • 2010年4月12日
  • 来源:南充日报
  • 揖稿/编辑:邓超
    4月8日,农业部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富荣一行3人,在省、市渔业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实地了解了仪陇县春季禁渔工作情况,对仪陇春季禁渔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当天上午,督察组一行先视察了仪陇县的江河湖库,听取了该县渔政执法、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等情况的工作汇报,与基层执法人员、渔民代表等就当前长江渔业资源现状、渔民的收入状况、沿江地区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设置、长江生物资源养护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为确保禁渔工作收到成效,仪陇县以水域有无渔船作业、可捕捞范围内有无网具、渔船是否收网上岸及渔船是否集中停靠点为重点,在县内嘉陵江、仪陇河、消水河、新寺河等天然水域开展禁渔巡查,严格做到“渔船靠岸,船上无网”。出动渔政执法人员69人次,以餐馆有无野生鱼收售为重点,不定期对农贸市场、餐馆进行突击检查,对个别餐馆禁渔公告张贴不到位的给予纠正。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案件5件,行政处罚5人,没收违法捕捞天然水域的鲤鱼、鲫鱼、鳜鱼、乌鱼、鲶鱼等80公斤和违法销售渔获物42公斤,并全部放归嘉陵江。查处电捕鱼3起,没收电鱼工具3套,钓鱼具6套,征收渔业资源保护费、水生野生物种资源保护费23800元,罚款3200元,责令赔偿渔业资源损失600元,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

    李富荣对仪陇县的禁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在一些重点区域和醒目位置树立永久性禁渔标志,对于邻县交界水域,要加强联合执法,要积极介入涉水工程的环评,维护渔业权益,争取把对渔业资源的损害降到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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