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仪陇县在村务管理中实施的“五权”模式,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权,规范村民会议的决策权,落实村委会的执行权,保证村民小组的议事权。实质上就是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党内基层民主与农民主人翁地位融为一体,得到了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广泛拥护。
该县通过推行村务管理“五权”模式,既规范了村级组织运行程序,又尊重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也为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障。许多村干部说,“过去村干部不好当,老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实行‘五权’后,工作也好做多了。”
“五权”模式把知情权、议事权、决策权、监督权交给群众,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管,充分尊重了民意,提高了民主管理能力,由“群众服从领导”变为“领导服务群众”。
“五权”模式突出了群众主体地位,群众有了决策监督权,能充分调动其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对村级重要事项的意见征求、决策议题的制定,监督村级事务执行落实情况和村级财务开支情况,每季度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凡是村民对决议执行情况有异议的,经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同意,监委会可以以书面形式建议村委会举行听证;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群众有了决策监督权,增强了农村发展中村务工作的透明度,既尊重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更有力促进了农村的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