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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列入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

  • 2010年7月01日
  • 来源:南充晚报
  • 揖稿/编辑:徐朝江

    昨(24)日,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列入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3县(区),计划在近期完成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据了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从根本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负担,有效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逐步解决以药养药,药价虚高、滥用药物问题,让老百 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价率销售,药品价格将大幅降低。

    目前,我市已确定在顺庆区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南部县、仪陇县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 市列入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3个县(区)于去年12月启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计划在近期完成目标任务。到2011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医改办规定,使用的基本药物一律由省级集中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 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和非试点基层医疗机构按照省上确定的比例使用。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按规定比例报销。同时,针对基层老百姓的特殊慢性 病药品需求,对于没有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定目录的,按照省上要求,经一定程序报批后,可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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