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10时15分,工商执法人员着便衣前往福临乡该销售现场察看发现:该摊点摆放有200余个商品,摊面上摆放一印有商品排序的编码和价目表。销售人员由一男一女组成,正在给围观人员介绍购买该类商品的方法,每次购买时在一盒内抽取两个号,如果抽到异号,只给一到两元便能带一商品走。如果抽到同号,则需按该商品编码所对应的价目支付。执法人员在观察前后四个人的购买过程中,只发现一人抽取到异号,欢天喜地的花费了两元拿走了一个商品。紧接后面来抽号购买商品的三个人都抽到了同号,且这类同号都是标价居高的商品。这三个人便分别花费了三百元、两百元、六百元不等的价格买到一支无任何标识的手表,一个同样无标识的充电小手电筒、一支品牌不清的手机。执法人员依法对此摊点进行了查获,并对两销售者欺骗消费者、兜售劣质商品行为进行了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