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林跃 2010年1月27日,仪陇县安监局接一网民举报:新政镇正街阆州醋门市部,卖副食又卖烟花爆竹,并且还在门市部煮饭,太不安全了。安监执法大队人员及时赶赴隐患举报地点,经查,该门市部店主姓张,办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也有专店,为方便经营,就在综合门市部放了一些烟花爆竹,其中,大部分烟花是已经燃放过的,放在货架上当作样品。
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店主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专店经营,否则,将吊销《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对不是专店内的烟花爆竹实行了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