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该院干警依法执行了任某申请执行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司法拘留了拒不执行县法院生效判决的刘某,刘某被拘留后承认了错误并偿付了货款及费用2.3万元。同时,县法院执行干警还通过苦口婆心的工作依法执行了仪陇县王氏酒业申请执行程某买卖合同一案及廖某申请执行张某等人工程欠款一案,执行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共兑现人民币8000元。
仪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苟杰告诉笔者:“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481件,执行标的金额4200余万元,在全县开展了集中执行积案活动,集中传唤被执行人116人,拘留38人,执行积案85件,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