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行走在县城或乡镇,常见村镇银行的醒目招牌,特别是在中东部经济相对发达的中心乡镇或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屯,村镇银行同工、农、中、建四大传统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比邻而居,形成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一道独特景观。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统计资料,截至2009年6月末,我国已经设立了100家村镇银行。早在今年初,银监会就曾表示,已有相当数量的小型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突破了盈亏平衡点,开始赚取利润。
村镇银行无疑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发展前景如何,归根结底取决于能否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获得利润。这就需要厘清一个问题:村镇银行盈利与服务“三农”是否是一对天然矛盾?答案是否定的。现实已经给出了答案。
2009年7月9日,中国农业银行同时收到了两家村镇银行的捷报:截至2009年6月末,内蒙古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实现利润44万元;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成立不到一年,总资产就增长了1.5倍,利息收回率、到期贷款收回率双双达到100%。
还有,于2007年3月诞生在国家级贫困县四川仪陇的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也传来佳音:截至今年5月底,向69个乡镇农资经销商提供种子经营专项贷款,为农资和农产品流通提供信贷支持的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存款余额达1.35亿元,贷款余额6465万元,实现税后利润30万元。
这些例子生动地说明,“三农”是有待金融工具开发的沃土,村镇银行完全可以通过特色经营和优质服务赢得应有的回报。
当然,我们对此也不能盲目乐观。从现实情况看,农村金融确实存在着高风险、低收益等诸多难题。一方面,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农业基础薄弱、技术和产业化水平较低、劳动者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再加上农业自身固有的季节性、周期性等特点,使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而农产品市场需求则呈相对刚性,价格长期偏低,农业投入资金需求量较大等,这一切都使村镇银行的收益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农民在村镇银行贷款时,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缺乏有效的担保和有价值的抵押物。尽管农民拥有住房和土地等生产生活资料,但基于法律规定等制度性原因,农民尚不能以此作为抵押物获得村镇银行贷款。
基于上述原因,自上个世纪末开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纷纷从农村撤离,农村金融网点因之出现了覆盖率降低、支农资金供给不足等问题,使农民这一全国最大的群体在享有金融服务权利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自中国银监会2006年底在四川、内蒙古等六省区进行农村金融试点,村镇银行开始其萌芽至今,短短3年时间,相对于全国2800个县级行政单位来说,100家村镇银行显得弱小而稀缺,距离其为农村金融输血造血的功能定位,显然尚有不小的距离。比如,村镇银行普遍面临营业网点较少、资金来源匮乏、管理人才不足、异地结算等技术支持落后、金融安全监管难度大等一系列难题,使其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目标上难以提速。
面对这些难题,除了呼吁政府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村镇银行也要转变观念,加快创新步伐。比如,村镇银行要随着业务发展需要,适当增加分支机构,将触角及时向发展势头好、后劲足的农村地区延伸。这样既可缓解城镇中不同金融机构间的过度竞争,又可丰富资金来源渠道,还能抢得先机,先期争得一些客户。
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根系“三农”利自生。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列为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充分表明,以蓬勃发展的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正式纳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以更贴近的内容为我国农民提供丰富多彩的金融服务。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兴于农业,村镇银行将越来越强,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