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2户个体户共欠国家税款6万多元。新政税务所税收专管员10多次上门宣传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并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催缴税款。但面对《催缴税款通知书》都置若罔闻。为确保国家税款及时入库,维持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该所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依照《税收征管法》, 扣押了与欠税额等值的电脑。
据新政地税所长周友军告诉记者,如果这些经营户在限期内还不补缴,税务机关将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对这些扣押的电脑进行处理,并将拍卖金作为税款。同时,还将缴清滞纳金和罚款。
新闻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采取扣押、查封 ,依法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货物或其它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