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 民生 - 仪陇在线 - 仪陇县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 专注仪陇本地信息17年 - 637600.CoM
首页 资讯 报料 分类 黄页 视频 房产 旅游 教育 文史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仪陇资讯 > 民生 > 正文
蜀商贷款 服务蜀商 宜居仪陇·幸福仪陇

仪陇县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 2009年8月21日
  • 来源:仪陇新闻网
  • 揖稿/编辑:本站编辑
    按照国家公安部的部署,仪陇县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8月18日晚8点左右,在新政镇琳琅大道交警查处酒后驾驶的设卡点上,过往的司机正在接受酒清测试。据带班值勤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何佳胜介绍,酒清测试仪显示数值若在20到80之间,则属于酒后驾车,大于80则属于醉酒驾车。检查中,一驾驶员骑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在琳琅大道上,被交警拦下检查,通过酒清测试仪测试,该驾驶员为酒后驾车,交警给予处罚。
 
    据了解,在集中整治期间,仪陇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调集警力,针对酒后违法和事故多发于夜间7时至9时的高发区域,采取定点设卡和动态巡逻相结合,提高拦查频率,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检查。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李开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公安部8月14日召开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仪陇县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精神,我们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讯速行动,重拳出击,对于酒后驾车的,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处罚款的,一律从重处罚。”。”
   
    当天晚上,该县交警大队共检查各类车辆80多辆,查处酒后驾车5起,教育警告放行10起。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