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固然可喜可贺,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与省、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以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而进行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面临巨大压力。
所谓“综合治理”,它既不同于以前开展的“突击整顿”、“重拳出击”,也不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阶段性的整改或治理。它的含义突出“综合”体现“全面”,就是城乡全覆盖,没有盲点,不留死角;就是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得到全面治理;就是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要巩固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也许,有的人正为已取得的成绩而沾沾自喜,却忽视了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由于一些乡镇和部门的工作力度减弱,存在厌战、松劲情绪,导致县城个别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交通沿线的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一些偏远乡镇,仍旧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商贩占道经营,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现象。
其实,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任其发展,功亏一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因此,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的综合治理,必须要做到标本兼治,要有有效的措施予以保证,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