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陈潇 7月25日清晨,笔者信步在仪陇县新县城滨江大道,江畔的风阵阵袭来,夏日难得的凉爽让人心旷神怡。可正当笔者在红色经典广场上凭栏观光时,却看到下面小平台的护栏严重受损:铁链的一端已被人为拔除,另一端也耷拉在地上。随后笔者开始留意这一路上的公共设施受损情况:在滨江大道,笔者看到几处供人休息的座椅不同程度遭损坏;健身器材也多处“缺胳膊少腿”,有的部件甚至掉在地上被小孩们当作玩具挥来舞去;有几个垃圾箱也身带“残疾”,有的只剩半边肢体,有的盖子“不翼而飞”;多处阅报栏的玻璃破损、框架严重变形;一些草地被踩踏出条条小道……
看到这么多公共设施遭到损坏,作为新县城的居民不免心疼。县城搬迁至今,政府先后投入大量资金,以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短短几年时间,按照建设“滨江山水园林城市”的要求,完成了城市风貌、绿化、消防、管网等规划建设。当人们心安理得的享受着这些公共设施时,却有少数人正有意无意地损坏着它们。
其实对公共设施的损坏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折射出一座城市的公民素质,虽不敢妄论这些公民素质不高,但至少可以看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如果说城市公共设施被毁只是“切肤之痛”的话,那么由此带来的公民素质问题,则是“膏肓之疾”,因为公共设施被毁,只需花钱就可修复或更换,但公民素质的低下,则是一时难以扭转。如果每一个公民能做到爱护公共设施就如同爱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把爱护公共财物当成一种习惯,相信我们距离文明市民就不远。